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潘口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潘口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27号
竹山、竹溪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潘口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07〕161号)已于2007年12月10日印发。目前,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亟需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将第十三条: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标准,把水田、旱地、园地综合搭配调整,人均0.8亩;依附集镇生活,进行兼业安置的,人均0.3亩。但最低不得少于安置地村民平均水平。
移民生产用地由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调整到户,并办理承包手续。修订为:
农村移民安置标准,以水田为主安置移民的,农村移民人均水田0.8亩,集镇农业人口人均水田0.5亩。以旱地为主安置移民的,农村移民人均旱地1.2亩,集镇农业人口人均旱地1亩。以果园或茶园安置移民的,农村移民人均1.5亩,集镇农业人口1.2亩。
若移民自愿到难以达到上述安置标准的安置地落户的,不得低于安置地村民平均水平。
移民生产用地由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调整到户,并办理承包手续。
二、将第十五条:农村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设施补偿、零星树木补偿、林地的林木补偿、林地安置补助、园地的林木补偿、搬迁补助和过渡期生活补助等,分类计算到户,分户填入补偿兑现证。修订为:
农村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设施补偿、零星树木补偿、林地的林木补偿、园地的林木补偿、搬迁补助和过渡期生活补助等,分类计算到户,分户填入补偿兑现证。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编报2002年安全生产科技项目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文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安监管司办字[2002]11号
关于编报2002年安全生产科技项目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科技管理意见》)精神,现决定编制2002年安全生产科技项目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请各单位按照《科技管理意见》的要求,填写安全生产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荐项目表(格式见附件1、2),申请列入国家局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同时提交立项申请和项目建议书,于4月15日前报国家局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
《科技管理意见》和安全生产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荐项目表格式可在国家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10)64463177 64463167
联系人:国家局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安全科技处
王端武 朱凤山
E-mail:zhufs@chinasafety.gov.cn
wangdw@chinasafety.gov.cn
附件:1.安全生产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表
2.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荐项目表
二OO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编号
类别
主要研究内容
及目标
本年度研究
内容及目标
起止时间
主要承担单位
主要协作单位
主管单位(部门)
联系人: 电话(含区号): 传真: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注:1、编号:为该项目在各类计划中的编号;
2、类别:是指项目的立项计划类别,如“十五”国家攻关、国家技术创新、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原煤炭部(局)计划等;
3、主要研究内容及目标:是指本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目标,应详细写明;
4、本年度研究内容及目标:是指本项目在当年所进行研究的内容和应达到的目标;
5、本表为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基本格式,应由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中央级企事业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报国家局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
6、主管单位:指的是各省级具体管理项目的单位或其它中央级企事业单位。
附件2
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荐项目表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
主管单位
成果类别
新技术 □ 新工艺 □ 新方法□ 新设计□ 新产品□ 新材料□ 新品种□ 其他□
成熟程度
样机 中试 工业化示范 工业化生产
成果来源
国家计划□ 部委计划□ 省、市、自治区计划 □ 基金资助□
国际合作 □ 其他单位委托 □自选 □ 非职务□
成果评价时间
组织评价单位
成果登记时间
组织登记单位
获得国家、省
部级奖励情况
列入国家、省部级推广项目情况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话(含区号)
传真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成果内容简介
(主要包括:成果特点,创新性,成果水平,适用条件,推广应用情况等,限1000字)
附件:1.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 2.应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